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萍: 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共党员。王博士现为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权益保障联合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金融稳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王博士主持教育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共8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近10篇,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王萍律师团队可承办集团风控、投资并购、企业清算、上市培育、房地产、建筑工程、国际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企业资产并购重组、破产以及投融资等重大案件,具有驾驭大型、复杂法律实务项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立即咨询非法借贷行为中,涉案人数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在判定个人间借款是否属于集资诈骗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和是否使用欺骗手段这两个因素。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仍然大量骗取资金并肆意挥霍或转移,这可能会被怀疑涉及集资诈骗。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甄别和判断。 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主客观因素,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即使借款人无贷款资格,只要出借方证明其权益受损,如借款人未按约还款或有违约行为,出借方即可依据合同或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借款资格不影响被起诉的可能性。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通常不深入追查资金来源,但会综合评估出借人经济实力、借款额度、交易规模、关系、款项支付流程及是否涉及职业放贷等。判决若未充分揭示这些事实,可能面临撤销、重审或再审风险。法院应负责调查收集必要证据,并遵循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查核实。
民间借贷指公民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资金融通,只要双方真实意愿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合同,产生的抵押担保也具法律效力,但利率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非法集资则指未经批准向公众集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明确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