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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时间:2024.10.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64人
律师解析: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2.夫妻财产分割。
3.法院强制执行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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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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