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5年,合伙人律师,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征地拆迁、交通事故。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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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被判刑后离婚,财产处置有相应原则。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被判刑方婚姻存续期间正常收益一般属共同财产,犯罪所得可能不分割。处理离婚财产要综合考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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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财产计算有一定原则。共同财产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等多种,个人财产如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分割时要考虑财产出处、贡献大小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分割,如婚后工资为共同财产,婚前房产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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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拆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建造或购买的,拆迁款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属财产增值或转化情况;若房子是婚前一方建造或购买,拆迁时未分割房子仅补偿拆迁款,通常属婚前一方个人财产。判定需综合房子取得时间、建造购买方式及拆迁政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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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钱是否退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明确送给男方个人,属其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无需退还;若用于小两口共同开销,如购房装修等,离婚时按具体情况分割;若有特别约定需返还,则依约定执行。总之,要综合钱的性质、约定及使用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