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掌握的案件线索,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面临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对正在实施犯罪或涉嫌严重犯罪的人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而民事行为则系指自然人或法人为创设、改变或终结自身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各种行为。因此,刑事拘留并非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
刑事拘留措施的无罪判定由哪个相关部门进行最终裁决1.对未曾犯下任何罪行或无法证实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个体实施了不当的拘留行为时,那么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关便是做出拘留这一决定的执行单位。2.假如对毫无犯罪事实的个体进行了错误的逮捕行为,那么相应地需要负责赔偿的即为做出逮捕这一决定的执行单位。在刑事审判程序之中,仅有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具备授权决定逮捕的权限。
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的一种形式。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质的举措,属于临时且相对紧急之措置,而非正式的法律惩处手段。具体来讲,刑事拘留系由公安部门针对犯罪嫌疑对象所采取的一种强迫性处置措施,其目的在于阻止潜在的违法行为持续发生,以及预防犯罪分子逃脱、自杀等危害行为的发生。
1.刑事拘留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系为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而设立。它虽具备强制性特征,但并非刑事处罚手段之一,因此,仅凭实施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尚不足以断言涉案人员即已犯下罪行。2.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刑事拘留者未必就是真正的罪犯。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侦查手段,其目的在于收集证据,以便对犯罪事实进行深入调查。
刑事拘留是否纳入刑期范畴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刑事拘留期间所涉及之刑期计算方法。在管制刑罚的案件中,如已在判决生效前先行实施了羁押措施,则每过一天的羁押将被视为折抵两天的刑期;同样地,在适用拘役与有期徒刑的案情中,若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前所施加的羁押已经超过一天,那么这一天的羁押也将被视为折抵一天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