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5年,合伙人律师,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征地拆迁、交通事故。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咨询该律师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在分割前并不属于继承人及其配偶共有。继承人只有继承权,并没有实际获得所有权。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将遗产分配到继承人手中,它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某个继承人单独所有,那么它就是个人财产。
遗产继承分割问题可不能马虎!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优先,然后才是兄弟姐妹和祖父母。要是开始继承了,那当然是优先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次顺位的可没份。不过,大家一般都是平等分配遗产啦,但要是有人特别困难,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更多抚养责任,那就可能会多分一点;反过来,要是有人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怎么照顾被继承人,那就可能少分一点或者不分。所以,在处理遗产继承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公平合理地分配遗产哦!
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法定继承人被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要是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一般会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即每个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相同。这种继承制度是基于血缘和婚姻关系而设立的,其目的是确保遗产能够公平地分配。
擅自提前转移遗产违法,因继承权未生效,遗产属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无权处置,此举构成效力待定的无权处分。后果可能包括分割时份额减少或丧失继承权。如涉及诉讼,法院可酌情削减其继承份额,甚至惩罚恶意侵占者。
子女离世后,其民事实力消失,无法继承父母财产。但直系后代可根据法律条文,代替其继承原本属于遗产的财产权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已故父母原本可合法获得的遗产比例,非全部。在父母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中,需准确把握遗产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的复杂问题。理解和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以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