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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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满足特定条件有效。形式上须是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等;内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协议签订后双方依约执行可证其有效性。若离婚诉讼时一方反悔,法院会审核,未发现订立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将承认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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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车子更名是过户特殊形式,属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办理时虽区别于普通过户,但要遵循车辆管理规定。夫妻双方需带身份证、结婚证、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证件前往车管部门办理。这一过程从法律上明确车辆所有权归属,对界定夫妻财产关系、保险理赔及处理法律纠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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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家协议一方未执行,先明确其性质,若属民事合同范畴,未执行方构成违约。首先尝试协商解决,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协商无果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时要提供充足证据,如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法院依法规和证据判定协议有效性,若有效,判决违约方履行,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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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进店毁坏他人财物属侵权行为。民事上,店主可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修复费用及财物损失价值等。若破坏严重达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可能触犯刑法,依情节不同量刑有别。店主发现财物被破坏后,应及时搜集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以便后续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