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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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分得的宅基地建房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且分配的宅基地房屋多依据村民资格等特定身份获得,带人身性质。一方婚前宅基地婚后建成的房屋通常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有添附行为且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联的,添附部分可视作共同财产。判断需综合取得时间、建造过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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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房时离婚,若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离婚协议书等资料;若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感情、财产等状况审理裁决。房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顾相关方权益原则分割;若为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女方可委托律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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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娘家赠送的房子通常不算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若明确表明房子赠与某一方,该房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且无其他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除非赠与时明确只归一方。关键在于娘家赠房时有无明确赠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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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只要财产不要孩子的情况较常见。法律规定双方需协商孩子抚养权等事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考量,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女方不要孩子仍需付抚养费。财产分割则依据共同财产情况公平合理划分。总之,孩子和财产问题都要依法处理,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