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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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若男方不同意财产分割,可通过诉讼解决。需先收集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证据,再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财产分割请求及证据。法院审理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处置,也会考量多种因素,对男方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会惩处。诉讼中要冷静配合调解,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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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世后,其婚前财产仍归其所有,不因再婚等改变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去世方遗产。若去世方生前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若有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执行。总之,要依据实际情况、法律规定及遗嘱内容确定共同财产归属,如房产需按相应规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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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若起诉状未写财产分割,法院先审理判决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若对共同财产分割有分歧可再起诉。当事人需准备证明财产归属和价值的证据,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当事人要及时处理以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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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离婚净身出户,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放弃所有财产,协议经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法律效力;二是一方存在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求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可能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特殊除外,具体分割依实际和证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