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根据《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2、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