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短期劳动合同(三个月内)无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小于一年,试用期最多一个月;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两个月;三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不超六个月。累积工作满一年享五天年假,满十年加十天,二十年以上则为十五天,均为带薪。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年休假天数与其工龄挂钩:工作不满十年者每年休五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休十天,超过二十年休十五天。年休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未使用完的年假,公司应按三倍日均薪酬补偿。某些情况如寒暑假已休、事假超二十天、病假超特定时长(如一年内病假两月以上或满十年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年假。
根据不同工龄,员工年假时长分别为:1-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法定假日与公休日不计入。享有寒暑假、累计请假超过20天或因病连续请假(1-10年2个月,10-20年3个月,20年以上4个月)者将无法享受当年度年假。
员工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享带薪年假十天,但病假超三个月者年内无权再休。年假应在会计年度内合理安排,一般不鼓励跨年。特殊情况需延至下年,需员工同意,并按三倍日工资补偿。
用人单位在结束员工程序或决定终止合同前,应确保员工享有法定年假。若员工未休满年假,单位需按实际工作时长折算未休天数,并支付相应年薪。若未休年假天数不足全天,公司无需支付额外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