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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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致合同标的物毁坏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履行期前一方明示或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一方拖延履行或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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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终止合同能否退款需依据具体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断。若合同明确了终止合同后服务费的处理方式,则按约定执行;若终止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能不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且合同未排除的,需视情况判断退款事宜。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如租房合同终止情况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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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约一般无法获法律界定的合法性保障,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孕妇劳动者有特殊保护,企业雇主通常不得因怀孕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双方平等、自愿、合法协商,无欺诈等情况时,协商解除可被法院视为合法有效。孕期女性协商解约时要审慎,以防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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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生效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单独解除或终止。但在法定或约定条件下,可行使解除权或终止权。法定情形包括相对方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约定情形依合同预先订立条款。若单方终止不满足法定、约定条件构成违约,要担责。所以,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审慎,要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