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当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首先要明确行为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私自复制、传播、表演、放映或者广播了他人的作品。其次,这个行为必须是侵犯了著作权的专有权利。最后,要确保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这样才能确定侵权成立。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违法性,比如未经授权就复制发行作品。二是要有损害事实,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四是主观上要可归责,包括故意和过失。
侵犯著作权罪包括四个要素:1.侵权行为:未经授权复制、发行、展示、播放、汇编或网络传播作品等。2.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都可以构成。3.经济损失:需要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4.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联系。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为:需要证实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或网络传播作品等具体侵权事实;确认侵权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且须有确凿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该行为。
处理著作权犯罪案件时,取证是关键。首先,要明确被侵权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比如创作证明、版权登记证书等。其次,要搜集侵权人的行为证据,比如复制、发行、传播等记录。此外,还要明确损害及非法获利情况,核对财务账目、销售数据等。最后,收集证人证言也很重要,这可以强化取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