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
张孜雄作为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担任主任律师,主要负责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 民事案件中,张孜雄律师在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特许经营、加盟等方面的法律诉讼,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业界颇具口碑。
咨询该律师恶意诋毁商誉定罪,如已实施,刑罚视情节轻重:最高两年徒刑加罚金,有期徒刑最长六月。故意为之,非过失导致他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后果,通常不判长期监禁。其行为本质需有故意成分。
情节较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情节较轻的可以对嫌疑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新《刑法》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法院可以根据《刑法》第221条的规定对嫌疑人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诋毁商业信誉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单处罚金,因此,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法院如何判的这个问题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是依旧不知道诋毁商业信誉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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