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深耕婚姻家事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电视台《约见大律师》特邀嘉宾、央视《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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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产证未办理且房主去世,需先确定有无遗嘱。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办理,指定继承人持遗嘱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过户;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协商或诉讼确定份额后,由一人带材料(如死亡证明等)办理过户,可能涉及公证程序,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情况要求材料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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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遗嘱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公证可提升效力,但非必经流程。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即便未公证也具法律效力。不过公证遗嘱效力相对更高,内容抵触时以其为准,有争议或作重要证据时更易被法院采信。父母可按意愿决定是否公证以保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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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继承方面不分先后顺序。继承开始后,他们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均可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产。例如老人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能一同参与遗产分配,按相应份额获得遗产。这体现了法律对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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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代书遗嘱,但需符合特定条件。代书遗嘱要有两个及以上见证人在场,一人代书并注明日期,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子女代书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也须符合法定条件。若代书遗嘱形式程序不符规定可能无效引纠纷,子女代书应依法行事保障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