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刘雅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的律师,年均结案一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所在律所的团队即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常法中心荣获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所有疑难案件均有不少于五人的团队配合处理。
立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彩礼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解析通常情况下,彩礼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彩礼一般只适用于在正式注册成为合法夫妇之前所赠予的礼物或支付的款项,此行为实际上属于一种赠予,也即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应被认定为其单独所有的财产,因此,彩礼便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婚前财产的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已经实际享有或应当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份额被定义为婚前财产;其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不得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转变成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除非有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宣告,否则无法将其纳入夫妻财产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全新规定我国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首先,若在夫妻双方并未对财产进行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那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入等均应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其次,夫妻双方有权利以书面形式对共有财产的归属与处置方式作出约定;最后,夫妻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需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若一方行为不当,将面临在财产分配上减少份额甚至完全被排除在外的风险。然而,这仅限于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否则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具体而言,当因某一方行为不端而触发离婚程序后,倘若夫妇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事宜达到有效的协议,法庭则需依照保护子女权益、女性利益以及保障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此时过错方有可能遭受截然不同的待遇,即减少其收入,甚至全被剥夺。
从2001年4月28日起,我国就开始实行《民法》里的婚前财产制度了,这个制度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的范围,像个人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这些,还有婚前就已经有的财产权益,比如银行贷款、基金债权,还有婚前持有的货币存款、股票这些物资或者证券形式的财产,以及这些财产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