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刘雅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的律师,年均结案一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所在律所的团队即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常法中心荣获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所有疑难案件均有不少于五人的团队配合处理。
立即咨询离婚时,婚后共同贷款购置房屋的财产分配问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以按揭贷款形式购买房产的情况下,离婚判决通常将房产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处置。尚未偿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将被确认为两方之间的共同负债。另外,已经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将会被区分为夫妻共同所有并予以平均分配。
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如下: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妇们面临离婚时,应对其名下的房地产分别作出具体的处理规定,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人民法院便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此做出裁决,将该房地产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而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作该方的个人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在购买银行贷款房屋时有相关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视为夫妻共有。在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考虑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和贡献情况,来确定权益比例。通常情况下,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相当于其财产份额的货币补偿。
在婚后贷款购房的情况下,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所有权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夫妻双方各自的份额,包括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价值的贡献、婚姻持续的时间、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将房产判给其中一方,而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
离婚时,对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分配,法庭将进行裁决。法庭会根据购房资金的投入、婚姻时长、还贷情况、房产增值等因素,来计算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的补偿。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还款,法庭将根据贡献比例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