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杨向东律师,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同时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法律赔偿规定一、关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雇员工,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双倍经济补偿作为对员工的赔偿责任。二、对于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应按照劳动者工资支付的计算方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员工工作未达到半年则需以半个月工资为补偿标准。
当企业在进行员工辞退时,若所支付的补偿金额度欠妥或存在异议,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鉴于解雇行为引发的相关争议,应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仅对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持有疑问者,方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