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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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不明确时,先由当事人协商,便捷高效;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起诉。处理期间,土地管理部门应查证历史,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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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农用地会面临多种处罚。民事上,需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赔偿损失,含土地复垦费用。行政上,依据《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致土地荒漠化等行为,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可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刑事上,毁坏农用地严重的可能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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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破坏他人土地属侵权行为。若农作物等附着物受损,要依实际价值赔偿,常借助专业评估机构确定价值;土地本身遭破坏,侵权人承担恢复原状费用,如平整土地、修复肥力等;若影响经营收益,也需赔偿,可参照以往或同类土地收益确定额度。协商赔偿不成,权益受损方可向法院提侵权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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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件不一定要判决,有多种解决途径。首先可协商,由双方自行就争议达成一致,便捷高效且能维护关系;其次是调解,由基层调解组织、政府部门等主持,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具法律效力。若协商、调解无果则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依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或庭前调解,调解不成且审理后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