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刘雅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的律师,年均结案一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所在律所的团队即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常法中心荣获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所有疑难案件均有不少于五人的团队配合处理。
立即咨询房屋拆迁中,宅基地补偿款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根据房屋构造和等级属性独立计算;二是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地域补偿,为综合补偿单价与实际面积的乘积。如有多处住宅,需分别核算后合并。选择货币赔偿时,总计款项包括上述两者。
集体成员通常有权获得无证房和无农宅迁拆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归集体)和房屋附着物损失(个人承担)。土地补偿形式有货币和实物,集体成员按人口和使用权给予新安置面积。无建筑物的宅基地可能不获地上附着物赔偿。具体补偿标准以地方政府公告为准。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将得到补偿;市县级政府将设定补贴与激励措施,给予被征收者经济支持和精神鼓励;被征收房屋价值将得到充分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问题亦有相应补偿措施。
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位置、产权调换差价,搬迁时限、过渡安排及费用,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征地工作协议则包含征地告知书(公开用途、补偿等信息),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农民意见并考虑听证,以及最终的征地公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合规。
我国法律明确,住宅区拆房补偿款属于房产所有权人,由政府在公共利益需求下征收房产时提供公平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以公共利益为主,遵循公平原则,需经过严格程序。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在拆迁中可能因协议或司法强制失去,需依法补偿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