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第一种情况:夫妻之间已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需要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种情况: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在此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解决财产纠纷,另一方面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法也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确立的理念和制度。
中国法律将婚姻期间双方共有的股权视作家庭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这部分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享有平等处理权。无论财产来源如何,只要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可通过协商或官方评估决定分配;若一方独自持股,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投资额度,可协商转让给另一方,需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股东不同意转让,可能按协议分割收益或配偶成为股东,具体取决于股东投票结果和法律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收益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然而,婚后如公司仍在盈利,利润需公平分配。特殊约定或婚后股票增值可能改变此规则。建议婚前明确相关事项,如签署书面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农村股份分红权益,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并需由夫妇二人以公平和平等之原则进行处理与支配。若是对农村股份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