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减资进行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指定(委托)书;
4、同意
注册资本减少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
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该
公司公章);
6、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7、公司
清偿债务或
担保情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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