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本文主要讨论了行政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会与民事主体发生交集,例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出现问题,行政机关可以运用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申请查阅法院或职能部门的案卷。依据《行政诉讼法》,当原告或第三方无法自行获取国家机关保管的、需法院合法调阅的证据文件时,可正式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调取相关资料。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
当行政机关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时,一审法院可强制划转罚款至行政机关账户,行政机关不配合则每日罚款50-100元;公开其拒绝履行行为,提请监察部门或上级领导执法建议;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可拘留责任人,涉及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行政诉讼时,我们严格遵循程序,允许公诉机关依据提交的详尽答辩状陈述意见,内容需包含答辩人基本信息、代理人详情,明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法律依据和证据。这旨在维护程序公正,增强行政行为的权威与可信度。
自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院会正式将申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十五个工作日内,被告需提交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规支持,并提交反驳意见书。本院随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反驳书副本送达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