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离职就行。离职当天,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或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出离职若遭拒,应先尝试与企业沟通。沟通无果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纠正不当行为。若因此造成员工损失,员工有权要求合理赔偿。企业若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整改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劳动者如决定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呈给用工方。提交后,劳动者有权立即离职,并有权索要剩余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若用工方要求继续留任,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未签书面协议且拒绝员工离职,员工可采取以下合法途径解决:先尝试协商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机构申诉,如申请仲裁调解;若争议无法逆转,可诉诸法律手段,由法院作出判决。具体操作应依据劳动合同和实际情况。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无权阻止正常离职过程。
关于提前离职的协商事宜 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举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对此无时间限制。双方达成一致后,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即可解除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