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陈韬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韬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诉讼、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曾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一庭辅助法官审理案件,十分熟悉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流程以及刑事辩护的实务技巧。曾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辅助法官审理案件,参与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讨论会。陈韬律师能较为准确地把握案件焦点,具有较高的判断和逻辑分析能力。陈韬律师至今共代理了各类案件300余起,成功代理了多起刑事、交通事故、离婚诉讼,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专业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获得当事人的赞许和好评。陈韬律师服务热情,有着深厚的专业底蕴,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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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聚众赌博罪行是否严重,主要依据参与人数、赌资数额、赌博场次等。人数达10人及以上、赌资累计超3万元、2个月内参与3次及以上,很可能被认定情节严重。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在体育比赛期间赌博,即便其他标准未满足,也视作情节严重。设立标准旨在打击赌博,维护秩序风气,具体案件由司法机关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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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直接参与赌博相关活动如提供赌资等可能涉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未明确提供赌资定罪标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赌博为业可能构成,“聚众赌博”有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相关情形。开设赌场罪侧重赌场开设运营,不以提供赌资金额定罪。不同地区会制定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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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属公诉案件。双方达成谅解后,侦查阶段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公安机关会考量情节轻微程度、社会危害性大小等,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可能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谅解是从轻情节,检察院会依规决定是否不起诉。审判阶段,谅解是量刑从轻情节,法院会综合案件情况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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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从多层面区分界定。一是以赢利为目的,如“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利超5000元、赌资总和达5万元或参赌人数超20人等情况)、“以赌博为业”(以赌收益为主要生活来源);二是开设赌场(含建赌博网站等)。实际要结合案件性质等因素,偶参且赌资小一般不涉犯罪但或受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