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补偿标准精选解答 > 国家竹林征收赔偿标准

国家竹林征收赔偿标准

时间:2024.02.28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487人
律师解析:
1、根据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根据地方是否制定了统一年产值标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统一年产值标准应设定基准时点。因此,如果被征地所在市、县已有征地统一年产值,那么结合《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被征耕地面积×该耕地每单位面积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看具体情况定。​公租房拆迁涉及的是地方性的补偿政策,法律规定不统一。具体是给安置房还是给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标准都需要等政府公布了补偿方案才可以确定。......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三、现场填制调......

地区不同其补偿政策也不同,具体补偿标准视地区而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分为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这两种。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是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开垦荒地后村集体收回,应否给予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未经审批权限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开发已开垦荒地。村民无证开垦土地不受法律充分保护。政府征用此类土地时,补偿基于原始用途,金额参照前三年度耕地平均产值的3至6倍计算。

    浏览量:1096 2024-07-02
  •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赔偿款应支付给谁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当土地租赁协议未履行完被依法征用时,补偿费用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耕地征用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归村经济组织)、地上设施及农作物补偿(归承包者)和人员安置补助(同上)。农村土地及作物原为集体所有,一般由村民承包经营。因此,土地补偿归村,而地上设施和作物、人员安置补助对应承包者的权益。

    浏览量:871 2024-07-02
  • 国家占用水井应如何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农村井种类繁多,如手压井、机井等,补偿规则各异,需依据井种特性。补偿标准因井况而异,政府指导保证公正。水井补偿考虑开凿、材料及劳务费用。废弃或干涸井补偿可能低30%-50%。机井按深度分阶段计价。整体过程需遵循官方规定。

    浏览量:1381 2024-07-02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
  • 修高速路征地补偿款未发放就开工围法吗

    1405人阅读

    不支付征地赔偿金就修筑高速公路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条例,任何土地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都需在妥善处理征地赔偿和安置后才能开始。若补偿未到位,被征地居民有权要求提前解决,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反馈和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 土地征用种什么赔偿多

    1880人阅读

    1-6. 在培育阶段(播种后前5年),不同果树的补偿标准如下:桃树150-220元/棵,梨树45-120元/棵,苹果树45-90元/棵,葡萄树30-55元/棵,枣树30-80元/棵,杏树45-185元/棵。

  • 建筑工地停工工人怎么补偿

    1671人阅读

    建筑工程暂停期间,雇主应按员工基本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工资,超期则按实际劳动情况结算。工地暂停施工需满足: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多次忽视质量问题、严重缺乏安全作业条件及严重违反建设流程等条件。

  • 拆迁院子里的果树怎么赔偿

    1447人阅读

    根据现行征地补偿规定,果树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品类、生长阶段和地方经济水平。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和枣树等果树在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的赔偿金额分别为90-210元、210-1200元、600元,45-144元、144-1200元、600元,45-144元、144-360元、180元,5-90元、90-180元、80元,以及5-80元、80-650元、320元。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具体生长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