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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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款按家庭成员实际权益分配,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补偿,成员需具合法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分配时考虑成员对土地贡献、生活依赖程度等。户口在本村且长期居住、履行义务的成员应享补偿份额,特殊情形如出嫁女按规定和政策明确权益。成员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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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未到位一般不能征地。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及长远生计。需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并安排好社会保障费用后,方可征地。若补偿款未到位,征地可能违法,农民有权拒绝,还可通过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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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通常可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双方贡献等因素分割;若依据集体成员身份获取,归集体成员共有,内部可协商分割方式;针对某一被征地农户的补偿款,原则上由该农户享有,一般不能分割。具体分割要结合当地政策、补偿款性质及法律规定,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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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规定,修公路占用老百姓土地的赔偿包含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安置农业人口数算,每人标准为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四至六倍,每公顷最高不超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实际损失补偿)。赔偿受多种因素影响,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