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马士丹律师,现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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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签的合同通常无法律效力,因其无法正确理解合同内容、性质及后果,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在精神正常间歇期签的合同,若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则具法律效力。判断合同效力要综合考虑患者精神状况等因素,拿不准时应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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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如合同只签字没按手印依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签字能体现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若合同特别约定需按手印才生效,仅签字合同效力有瑕疵。一般而言,签字足以体现当事人意思表示,多数情况无需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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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书面形式达成的约定通常具法律效力,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书面约定在法律上有效,如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若存在欺诈、胁迫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约定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书面约定法律效力取决于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及双方自愿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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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即便未付款通常也生效,其生效一般不以付款为前提,满足双方意思一致、法定形式等条件即成立生效。但合同若明确约定付款为生效条件,未付款则合同暂不生效,一方可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可能违约。合同生效后未付款,对方可能有先履行抗辩权。法律后果需依具体合同条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