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不强制"父债子偿",子女并非法定债务人。父亲负债与子女无关,除非父母去世且子女继承了遗产,此时子女需要用所继承财产清偿债务。"父债子还"缺乏法律支持,财产继承情况下例外。
没有子债父还的规定,债务人自己的债务由自己偿还,家人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留有遗产的,家人继承的遗产的,应该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视情况而定。如果父亲负有债务,但是父亲在偿还债务之前死亡,而其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其父亲的合法遗产,其子应当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亲的债务。否则子女没有义务承担父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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