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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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套住房能否归类为首次购房需审慎评估。若夫妻离婚协议明确房产所有权归属,且一方离婚后无任何房地产资产,在满足当地购房政策时,相关房产有望被视为首套房。但要是存在如为逃避限购令等特殊情形,那么这些房产可能就无法被归入首套房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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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不给出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构成违约。可先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提供合同并解释原因。若遭拒绝,可依《民法典》发书面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留存沟通证据。仍不提供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诉讼解决,诉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购房协议等购房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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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交付的定金,若不打算买房,一般难全额退回。定金有担保性质,付定金方未履行债务无权要回,收定金方未履行则需双倍返还。若因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可要求退定金并让其担责;若购房者自身原因且合同无退定金约定,定金可能不退,具体要依合同及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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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购房合同且还了四年房贷后直接退房通常较难。若出现法定或约定的退房情形,如开发商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可依法主张退房。从法律看,履行部分的合同要按约定和规定处理,退房购房者可能担责付违约金,已还房贷也需视情况处置。退房事涉复杂,综合考量且咨询专业律师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