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擅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民事争议解决,曾代理过多起标的额近千万的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处理过多起家庭领域纠纷,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咨询该律师离婚案件中男方拒绝提供子女户口该如何处理若离婚后子女被判定归属女方,但男方拒不提供其户口簿的情况下,女方可凭借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前往男方户籍所在之地的公安机关,向相关部门详细阐述情况。公安部门会根据此情况联络男方,告知其需将户口簿交付至公安机关。
户口簿原件不见了的话,可以用户籍证明文件代替,然后和身份证、离婚证之类的证件一起去办结婚证。户口没迁走的话,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拿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机构开的证明去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登记的时候得拿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或者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信息要一致,不一样的话得核实纠正。
碰到这种情况,女方得先跟男方好好商量,告诉他户籍对孩子生活和教育有多重要,尽量和平解决。要是商量没用,女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离婚后男方有义务帮孩子办理户籍手续的。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女方,但户口在男方家,这是合法的。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户口迁移。女方需要准备离婚证、监护权证明等文件,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迁户。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在离婚夫妇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孩子归女方抚养,并将户口迁移至父亲家庭的情况下,需要得到父亲的明确同意。其次,父母双方应该共同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必要文件资料,然后到父亲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最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如果申请通过,就可以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