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勋证律师事务所
辽宁大学法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注册基金经纪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刑事犯罪、企业纠纷、合同债权、不动产确权等方面具备充足的诉讼经验。曾供职于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经手案件近千件,每月进行咨询近百次。擅长分析各类复杂案件,善于驾驭各种交叉的法律关系。同时,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的知名企业包括华商晨报、中国华源集团辽宁公司、浙江中企房地产集团公司等。同时,非诉讼的方式及手段运用灵活,通过最直接的办法为客户解决难题,为客户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参与多起2000万以上离婚纠纷的处理;辽宁吉爱思路商贸咨询公司与韩国GSL公司投资合作项目西安K12教育集团沈阳落地项目成都生物科技医药集团投资合作项目能力、技能:口才极佳、文笔突出、逻辑清晰,思路畅达,尤其擅长各类谈判。
咨询该律师第三者侵吞夫妻共有财产,可以通过收集转账记录、赠予凭证等证据,向司法机关起诉,以配偶擅自处分财产为由,请求判定赠予无效并追回财产,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中国法律没有设立“破坏家庭财产罪”这一罪名。
追究第三者侵害婚姻财产,得先积极收集充分证据,比如财产转移记录、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之类的。法律上,婚姻期间挣的钱算共有财产,要是没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置或转移,可能就无效了,打官司的时候要根据这个法理来维护权益。
首先,确定犯罪性质是关键,如明知已婚仍与他人重婚或明知对方已婚仍与其结婚,均构成重婚罪。其次,要收集有力证据,如房产交易记录、电话截图、社交媒体影音文件等。然后,积极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保护合法权益,咨询律师获取建议。最后,虽无“破坏家庭”独立罪行,但第三者若符合重婚或破坏军婚条件,当事人可依法维权。
已离婚的军人不能就破坏军婚行为提起诉讼,因为破坏军婚罪要求行为人与现役军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此罪行涉及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而结婚或同居。主体非特定,但仅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时涉及主体资格。主观上需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涉及侵害军婚的案件,既有自诉性质,也有轻微刑事犯罪范畴。破坏军婚指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维持不正当或合法两性关系,甚至结婚。军婚是现役军人与配偶间具法律约束力的婚姻关系。因其特殊性和重要性,国家提供特别保护,破坏者将受刑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