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结婚之前
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
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
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
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
还贷,
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4、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
个人债务。
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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