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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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者应在雇佣后一个月内补签。逾期,单位可终止关系不赔;但超一月至不满一年未签者,需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未签者将被经济补偿。双倍工资支付从满月次日起至补签前一日止。

法律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务关系,关键要素包括雇主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职责工作地、工作时间、薪资福利、社保规定、劳动保护等。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预防劳资纠纷,稳定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效率,并合理配置资源。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签署劳动合同即可确立劳动关系。按照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员工自实际工作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合同。未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工作日起成立。因此,签署劳动合同能有效确立劳动关系。

未签署劳务合同,雇主有义务敦促并协助雇员和公司即时缔结劳动关系;雇主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则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之后,雇员有权向法院提请判决其应得的双倍工资赔偿。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