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苑律师事务所
王诗涵律师,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秉承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按照咱们国家的《企业破产法》第34条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们就有权把那些因为按照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做的事情而得到的债务人的财产给要回来。就是说要是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前的一年里面做了上面说的那几件事的话,管理人们就能要求撤销这个行为,然后再把他们从那个行为里拿到手的债务人的财产给拿回去。
在企业破产时,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会被优先清偿。破产财产会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然后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员工工资、医疗、伤残、抚恤费用;其次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费用;最后是法定员工补偿金。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工资甚至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强调了劳动报酬的神圣不可侵犯。
破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法定机构组建清算小组来处理资产。在清偿破产财产时,需要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首先要偿还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其次是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最终能回收的金额,取决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破产清算会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分配。 首先,破产费用会被优先支付,这包括清算过程中的律师、会计师等费用。接着,员工的欠薪、社保和税款也会得到清偿。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的清偿。 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全部赔偿。这就是为什么在投资或与公司打交道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风险是很重要的。
在破产程序中,为了让自己的债权得到揭露和认可,债权人需要向破产管理机构进行申报。这个申报期是由法院规定的,从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日开始算。在申报期内,债权人要用书面形式说明债权金额、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没有按时申报,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已经分配的部分就不会再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