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怀孕期间男方主动离婚,离婚协议通常无效,除非女方同意或有公共利益考量。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下(如公共利益需求),怀孕期间离婚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我国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需受理男方请求。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在此期间离婚,但女方提出的离婚除外。如双方已签离婚协议且女方反对,协议无效。
怀孕期间女方有协议离婚权利,但男方在女方孕期或产后一年内不得主动离婚(女方除外,或经法院确有必要时)。离婚程序包括:双方亲自到户籍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提供身份及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共同领取离婚证书并注销结婚证。
孕妇在孕期也可依法离婚,法律虽限制男性孕期提诉,但女性有此权利。即使男方孕期不得离,特殊情况如女方非因外遇怀孕、男方遭受虐待或面临生死威胁时,法庭可能酌情受理离婚请求。
孕期遭男性婚姻背叛,如涉及重婚、长期不正当关系、严重家暴、虐待或遗弃,女方作为无过错方,依据法律可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男方的重大过错也是赔偿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