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
凌晶律师,法学硕士,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专注于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企业顾问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执业期间代理大量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类纠纷案件,谈判和诉讼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擅长经济犯罪案件、走私类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等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在大量诉讼案件的历练下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能够准确研判案件的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利益最大化的诉讼方案。
立即咨询房产继承份额明确,是否有权决定保留自有份额若有继承人对售卖房屋持有不同意见,希望出售房屋的其他继承人需先行与其协商解决此事。在经过充分沟通与磋商后,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妥善处理房地产的销售事宜;但若未能实现协商一致,他们亦有权将该问题提交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由任意一位继承人直接向有关法院提出针对房产销售问题的诉讼申请。
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配偶享有遗产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父母一同继承遗产。要是夫妻一方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首先要分一半给未亡配偶,剩下的部分则由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分配。
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确定,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一般情况下是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转继承中,遵循公平原则,同顺位继承人间份额均衡;优先照顾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者;贡献大、关系亲的继承人可多分;不尽抚养责者可能无或减分。协商一致时,份额可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