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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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和解协议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应。当纠纷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并达成约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务必立即着手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面协议,并由各诉讼方签署确认。这种和解协议在经由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便具有了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在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故中,如果涉及工伤赔付和人身损害赔偿,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部分,其他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原则上均可得到双重赔偿保障,但具体操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政策。

员工工伤或因职业病需停工留薪期间,公司负责支付工资福利;交通事故致伤可获误工费补偿。上下班途中事故若符合两者条件,员工可同时申请工伤停工留薪和交通事故赔偿,实现双重经济补偿。

员工工伤或因职业病需停工留薪期间,公司负责支付工资福利;交通事故致伤可获误工费补偿。上下班途中事故若符合两者条件,员工可同时申请工伤停工留薪和交通事故赔偿,实现双重经济补偿。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成功后,公安交通部门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各方签字确认。根据需要,向各方当事人分发协议。双方签字后,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