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债务转移后,担保人是否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当债权人选择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转让时,如果未能就此事项向保证人进行有效的告知,那么这种转让行为对于保证人来说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担保人在诉讼被诉前提早离婚并转移财产,被视为逃避债务行为(1)在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进行财产分割后又于婚姻机关办理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体法对被告人与其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行为作出无效认定,并据此裁定追加被告人的前任配偶作为被告人参与诉讼。
企业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要不要承担债务,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原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了债务,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约定了要承担负债,那原股东可能就得负责。但要是转让过程公正合法,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就应该用自己的资产来承担债务,原股东一般就不用承担公司债务了。
公司股权变动后,原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或夸大债务,导致受让方遭受损失,那么原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此外,如果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原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提供补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后,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原股东若欺诈隐瞒债务,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协议可特别约定债务责任,有效且不违法则依约处理。此约定仅约束转让双方,不影响外部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