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性格平易爽朗、坚毅执着,办案干脆利落、灵活机变,深受当事人青睐,结案后经常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 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曾代理办理过财产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得70%财产;代理过涉外离婚案,当事人婚后长期异国分居,调解助双方解决孩子抚养和房产分割事宜。 重视婚姻家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探讨,加入中国法学研究会,参加相关的法律论坛,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务操作。参与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相关数据和经验参考。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赴老年大学开展为老法律服务,深入社区开展普法讲座,积极参与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积极投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为社会民众普及法律。
咨询该律师房产证标明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己方的,归单独所有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说简单点所谓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嘛,就是那种两人都签了字的债,或者其中一人后来承认这笔债的;还有就是在他们还没离婚的那段时间里,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欠下的债。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债是用来花在夫妻二人共有的生活上、或共同做生意的、或者是两人自己商量好要借的,哪怕是用其中一人的名字借的,而且这笔钱比家里单纯的日常开销还要多,那这笔债也算是他们两个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执行个人债务人用夫妻共有财产一半份额偿债时,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可以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资产等情况来确定偿债规模。同时,还需要通过专业评估定价来算出一半偿债的具体金额。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要注意保障非负债方及所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循公平、特殊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和利于生产生活这四大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平等地对待双方,确保权利无差异,分配时要公平合理。特殊保护原则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要给予他们特别的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原则则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通过减少其财产份额来体现。此外,分割时还需考虑不干扰生产生活和日常活动,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影响。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