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卞亚辉,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为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专业擅长:建工房地产、公司法律争议解决、民商事诉讼等。业务集中于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包括招投标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转包分包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执业经验: 1、诉讼领域: (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2)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宗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的电缆管沟、桥梁、道路、房建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近500万元的工程款; (4)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 2、非诉领域 (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针对索赔抗辩意见得到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支持,挽回损失150万元。 ?作为主办律师,办理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300万元的工程款。 ?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诉讼,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 ?作为主办律师,代理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与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发回一审,判决支持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反诉,驳回了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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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包工程将受严厉处罚。按相关法律,施工单位转包工程,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到1%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证书。若因转包致工程质量问题有损失,承包与接受方需担连带赔偿责任。非法转包扰乱市场秩序,法律严格规制以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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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境内,建筑工程项目将劳动力分包给个人通常不被法律认可保护,因现行规定劳务作业只能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法人单位,个人在多方面能力不足。不过,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且具备业务条件技能的个人,特定条件下可能被视为合法分包人。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及各方权益,应遵守法规,优先选有资质法人单位分包,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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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方支付义务覆盖范围包括:合约规定的工程价款,含原材料、人工、硬件设施投入等;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新增岗位职责及额外工作产生的费用;工程拖期且责任在发包方时引发的相关支出,如工人误工、设备闲置费用等。支付义务范围依合同条款确定,约定不明或有争议可参照法规和行业惯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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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下雇主强制收取押金属非法。突然离职能否收回押金要看特定条件,若离职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收押金无法律依据和明确协议,有权要求公司无条件退还。但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或离职致公司受损,可能影响押金退还。这种情况建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仲裁委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