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中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若触犯刑法,即使已受行政处罚,仍需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强调,违法升级为犯罪的,不得以行政手段替代刑事制裁,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与彻底。
现行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为两年,未在两年内被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不再受罚。但特殊情况下,如涉及特定法律规定的,时效计算将依照其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依法限定于两年至五年之间。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能被察觉的,将不再实施行政处罚;但如该行为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是对金融安全产生潜在的危害,并且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其追诉期限可相应地延长至五年。因此,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依法严格限制在两年至五年之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依法限定于两年至五年之间。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能被察觉的,将不再实施行政处罚;但如该行为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是对金融安全产生潜在的危害,并且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其追诉期限可相应地延长至五年。因此,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依法严格限制在两年至五年之间。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