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
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举报流程如下: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
证据。
2、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
3、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
4、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信息。
5、向接线员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网络地址查看。
6、向接线员提出希望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的要求。
法律依据: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
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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