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1103人阅读
修路占地通常需找自然资源部门和当地征地拆迁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利用规划,审核审批修路占地合法性及补偿标准;征地拆迁部门处理具体事务,与农户沟通补偿并组织实施。交通部门在公路建设占地时参与提供意见,农村地区乡镇政府或协助传达信息、协调关系。不同地区负责部门有别,遇此情况应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1120人阅读
当农民土地被项目部侵权,核心是维护其土地权益。农民先收集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接着与项目部冷静协商,明确侵权及后果,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映,部门会依法处理。此外,还能委托律师走法律诉讼途径,诉讼中积极配合提供证据,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权益。
1376人阅读
故意毁坏庄稼有重要法律影响。民事责任上,庄稼所有者有权让毁坏者赔偿种子、化肥等成本及预期收益,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责任方面,毁坏庄稼价值达5000元以上(各地司法实践标准),毁坏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公诉,切勿冲动违法。
1714人阅读
遇到土地权属不明确状况,相关方应通过合法渠道如向土地管理部门确权。在毁坏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达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未达标准则属民事侵权。土地权属未明确时,刑事、民事处理均复杂,民事赔偿诉讼法院通常中止审理,刑事方面需先明确权属才能判断行为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