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开发商对该车位进行销售,一种是出租该车位。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要视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而定。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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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负责销售房屋的相关机构理应签署具体详尽的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为了确保您的利益,我们期望您按照购房款项本金额的2%-3%这一合理区间,向我们的销售单位履行相应的房屋维修基金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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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管企业的相关收费事项,我们决定向您处进行严肃举报。众所周知,物管企业的收费项目均需经过你们的细致考量并严格审批通过,因此,物价局贵机关肩负着监督和管理物管企业收费行为的重大职责。对此,敬请您能够予以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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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整个成交房价的5%-8%或者是每平米100-200元的固定标准,缴纳到物业所归属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立的特定商业银行账户内。关于维修资金的细致收取标准,会由各个地区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来加以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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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业主未支付物业管理费,应依据购房合同处理。若无相关规定,卖方在交房前与物业公司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买方在接手房产后,开始承担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