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咨询该律师依据相关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金额因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而不同。一般来说,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100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会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会给社会大众的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特指违背国家金融监管法规,向社会大众大量融资的违法行为。倘若此类集资行为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抑或在获批额度以外进行,乃至使用了法律、行政规章明令禁止的手段,并且涉及金额规模庞大、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深远,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其退还资金的金额常常被视作是该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为此类行为涉及未经合法审批的集资活动,同时通过承诺回报来诱导投资者参与其中,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关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明确要求,有可能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确切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任何人若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间接引诱的方法,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乃是国家对于金融业的规范和管理。作为本罪打击的主要犯罪标的,乃是社会公众资金的存放领域——即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个人或组织将自有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后者依照约定向存款方支付一定资金回报的一种货币经济交易活动。而公众存款的概念则是指,存款者并非某个特定的个体或团体,而是涵盖了广大的社会大众。
对于个人而言,若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犯罪行为,其涉及的金额需达至20万元以上、涉案人员需要达到30位以上,或者对存款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当于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