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
王珊,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珊律师对律师工作充满热情,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耐心、细心、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王珊律师办案扎实、追求完美,秉承“力求为当事人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办理了大量的关于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侵权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她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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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使用时未经另一方同意,一般不违法,但可能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法律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处置,分割财产时可能需补偿另一方,如一方用共同财产买贵重物品,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评估分割。双方能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据情判决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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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汽车分割遵循一定原则。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汽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依出资、使用等因素判决;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己方名下且婚后未变更登记的,一般为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有添附,添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总之要综合考量,按公平合理原则,具体依实际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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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车辆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别。婚后购置的车辆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名下的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或可要求折价补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赠予,归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按协商或起诉分割,要综合多因素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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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状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结婚五个月的婚姻关系也适用婚后财产分割规则。婚后工资、奖金等多类收入通常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个人财产。具体分割依实际情况,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