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兴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3月,是一家面向全国发展,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膺“成都市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金牛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等称号。 我所成立10年来,在迅速壮大,已累计接待8000余名当事人,遍布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8个城市,累计办案18000余件,合作顾问单位400余家,先后服务于政府、企业、机关、高校等各机构。 刑事辩护,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咨询该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判定关键看赠予细节。无明确声明赠品归属的,通常视为双方共有;但若有书面证据标明赠予一方,该财产则归接受赠与者个人所有,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赠予契约被普遍归纳为一种单务契约。所谓单务契约,即是其中甲方仅享有其权利却未承担任何相应义务;乙方则在履行义务的同时,未能获取任何实质性的权利。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予契约乃指赠予人为受赠人无偿地交付自身财产并得到后者明确接受此等赠予的意思表示后所达成的协议。
夫妻共同购房未明示归属的,无论房产证上标注哪一方,都视为共有;双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子女名下的,按出资份额共享,除非另有约定。然而,婚内单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其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个人的赠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有明确书面声明指定给单方配偶,该部分将视为个人专属财产,不受夫妇共有规则约束。这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财产权的尊重和明确界定。
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归夫妻共有,取决于赠与时的约定。《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一方的,通常视为夫妻共有。但如果赠与合同明确指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因此,父母的房产赠送是否归夫妻共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