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吕星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金沙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成都公证处家事法律顾问专家,四川省律协文化宣传委员会委员,天府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吕星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为客户挽回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吕星律师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执业理念,在各个案件中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受客户信赖。
立即咨询一种被称之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此举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同时也违背了我国现行的《民法典》规定。这种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败坏社会风气,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甚至可能引发更为恶劣的后果。
有配偶者与非法定伴侣形成稳定居住关系(排除夫妻名义),触及重婚法。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离婚诉讼,并赋予其索赔权利。这种不忠行为严重侵害合法婚姻权益,违背肉体忠诚,危及婚姻关系稳定和家庭和谐。
有配偶者与非法定伴侣形成稳定居住关系(排除夫妻名义),触及重婚法。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离婚诉讼,并赋予其索赔权利。这种不忠行为严重侵害合法婚姻权益,违背肉体忠诚,危及婚姻关系稳定和家庭和谐。
确认非法同居的已婚人士往往不易。关键需两证:一是确认其合法婚姻状态,即有正式注册记录;二是证明其与异性有稳定同居关系。这两点证据对于揭露不道德行为至关重要。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约定的财产性补偿,倾向性观点认为,其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履行与否全凭债务人的意愿,法律不加干涉。但是一旦履行,将不得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接受的履行将不是不当得利,法律承认其保持受领给付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