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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时间:2024.02.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88人
律师解析:
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与初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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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共有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民政或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裁决,重点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在因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出轨虽影响“无过错方”认定,但非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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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先鼓励双方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进行裁决,综合考虑共同财产状况、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权益,确保判决既公平又兼顾各方合法利益,特别是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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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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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是苏州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在商业和诉讼领域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目前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年均办案近千件,服务法律顾问企业两百余家,为企业保驾护航发挥了重大作用。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朱庆帅律师,现任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年均办案100件以上。朱庆帅律师常年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熟悉公司运作模式,能及时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协助公司决策层制定投资方案和运作计划以有效防御法律风险。具有较强人际关系维护能力和市场敏感性,协助或负责企业商务谈判,对企业投资经营及发展方向能够提供有效的意见。擅长领域:刑事案件,主要擅长社会危害较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故意伤害轻伤,非法经营等),能够较好把握案件处理时机,办理取保候审申请缓刑等。合同纠纷,自2007年起即主攻合同纠纷,在律师执业过程中能够对合同法律关系有清晰的把握,对于配合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审判与执行有丰富的经验。婚姻继承纠纷,能够准确把握婚姻关系、继承关系争议焦点,准确区分财产属性,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利益。劳动争议(工伤纠纷为主),常年负责顾问单位劳动争议处理,能够从单位和劳动者双向角度考虑办案策略。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减少企业用工损失上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基本符合委托人的意愿。交通事故,基本类型案件,为当事人获得赔偿数额,主要赢在诉讼前。 律所律师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8862338086,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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