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咨询该律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的行为,如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在公共场合且情节恶劣,刑期可能延长至五年以上。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影响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因素。
实践中,强制猥亵或侮辱女性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罪"。此罪行的关键要素包括:行为以强制性方式进行,可能涉及暴力或心理压力使受害者无法反抗;犯罪不限于性行为,还包括侵犯身体自由的其他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既遂犯通常面临五年以下刑期(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在公共场所作案、恶劣情节加重时,刑期可达五年以上。该罪行涉及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强制猥亵与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的性自主权,行为人需通过强制手段实施侮辱或猥亵行为。任何达到法定年龄、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犯罪者。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明知会伤害受害者的尊严和自由,但仍故意为之。
(1)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2)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3)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